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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理论学习

2015年南安一中党总支学习材料(九)

来自:南安一中    发布时间:2015-09-22    阅读数:3401

南安一中党总支

2015学习材料九

      南安市《深化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试点方案》(闽纪办〔2015〕48号)及泉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泉州市深化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试点方案》(泉纪办〔2015〕22号)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全市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章和党纪、党规为依据,以监督执纪问责为要求,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抓早抓小为关键,积极探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解 “四风”问题“新伎俩”的对策办法,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工作载体、工作机制。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加大对管辖范围内纠正“四风”工作力度;突出抓早抓小,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四风”问题举报平台;完善“四风”问题发现登记、受理处置流程,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重点解决“隐身衣”发现难问题,推进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泉州市试点工作从2015年9月15日至12月30日。

二、工作措施

通过构建一个全覆盖“四风”监督网、搭建一个信访举报综合平台、开展二项特色活动、制定发现登记、受理处置流程图、健全五项工作机制和解决五种隐身衣问题的有效举措,确保试点工作开展顺利并取得成效。

(一)构建一个全覆盖“四风”监督网。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各级各单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意见,细化量化责任清单,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主抓直管,将纠正“四风”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常态。针对基层党组织、社团组织、国有与国有控股企业等容易出现盲区的对象,督促主管单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大对管辖范围内纠正“四风”力度。

(二)搭建一个信访举报综合平台。建立“来访、来电、来信、网络”综合信访举报平台。市纪委信访室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来访、来电、来信和网络举报,实行统一管理、分类登记备案;在南安市纪委监察局网开辟党员干部“四风”举报专栏,充分利用网络便捷高效手段,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四风”问题的监督力度。

(三)开展“集中整治月”、“集中通报周”二项活动。结合贯彻落实省委、泉州市对我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回头看”的建议,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由市纪委牵头,联合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于9月15日至10月14日集中开展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月”活动。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追责问责等督查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发现和查处“隐身衣”、“新伎俩”等隐蔽“四风”问题。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月”活动,着力发现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进行集中通报曝光,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教育警示氛围。

(四)定制发现登记、受理处置流程图。认真总结几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实践经验,参照泉州市做法,制定《南安市发现违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登记流程图》(详见附件1)、《南安市受理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流程图》(详见附件2),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进行统一备案登记、集中管理制度,完善发现登记、受理、查办流程,加强跟踪督办,做到条理分明、程序完整。

(五)健全五项工作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突出抓早抓小,重在建章立制。一要健全教育引导机制。建立完善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依托泉州华侨革命历史博物馆、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在《南安商报》推出《以案释规正风肃纪——详解纪律红线系列》专栏,结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案施教、重申纪律要求。组织开展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助廉活动,把纠正“四风”工作延伸到领导干部家庭,营造清正廉洁的家风、党风。把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结合起来,努力增强作风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健全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巡查等环节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函询,拉拉袖子、咬咬耳朵。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单位及时组织对单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限期整改,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要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常态化督查的暂行办法》,坚持每季度组织不少于2次日常督查,建立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各方协同的立体式、全方位监督体系。综合运用各类技术手段,远程调阅公款消费发票和公车监控平台,主动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四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民主评议制度,以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为基本标准,通过完善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式、拓宽评议渠道等途径,全面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作风情况,以此作为衡量德才表现的重要方面。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工作,加强责任传导。在干部提拔使用或重要岗位调整的环节中,把好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方面的关口。五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照我市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各单位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监管责任,对下属单位(党组织)纠正“四风”工作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或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上级党委、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通过建立查办、问责、督办、约谈、通报“一条龙”追责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能,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六)严查五种“隐身衣”行为。要善于发现违反“四风”问题“新伎俩”,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变种异化”,着重查处穿上“隐身衣”的五种行为(详见南委反腐办〔2015〕21号)。既要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信访受理等传统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又要通过“制度+科技”的手段,运用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办会参展情况。通过采取约谈、函询等有效、快捷的监督形式,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提高开展此项工作的思想认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文件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开展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负责对方案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沟通协调、收集情况、研究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2.履好职责,认真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下,负责职责和辖区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措施落实不到位、领导不力、进展滞后的,市纪委将采取约谈督办、实地督办等方式,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3.注重总结,长效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心组织实施,注重方式方法、稳步有序推进。要用制度固化工作经验、工作成效,推动长效机制的落实。9月底前要对2013年以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所有案例进行建档、分析,并总结升华,形成经验材料;年底前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1. 南安市发现违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登记

流程图

2. 安市受理和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

流程图


附件1

南安市发现违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线索登记流程图


 

 

 

 

党风政风监督室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登记库

短信举报平台

网络举报平台

领导交办问题线索

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有关问题线索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

财政、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线索

明查暗访发现问题线索

上级纪委交办问题线索

上级直接转交的有关督办件

信访室根据委局领导批示转交给相关纪检监察室,同时报党风政风监督室登记备案


附件2

安市受理和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线索流程图 


党风政风监督室线索登记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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