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 生资助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资助管理的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 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国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校内资助资金、贫困高一新生慈善爱心捐助等。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一)资助贫困学生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璋
副 组 长:苏文德
成 员:黄志超 陈建设 陈聪贤 蔡署 陈志刚 谢思荣
资助贫困学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政教处。
主 任:黄志超
成 员:陈建设 陈志刚 黄叶生 洪瑞程 黄梅兰
(二)主要职责:
1.收集整理学校贫困生资料,做好贫困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2.筹划贫困生救助的各项活动,积极筹集贫困生救助资金。
3.广泛联络社会各界人士的献爱心活动,积极为他们牵线搭桥,联系帮助对象,负责贫困生受资助的信息反馈。
4.负责贫困生救助资料收集和贫困生救助的相关信息的发布。
5.负责贫困生捐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6.高中部助学资助工作由陈建设负责,各年段长协助;初中部助学工作由陈志刚负责,黄叶生及各年段长协助。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七条 资助经费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学校自筹等。
第八条 学校要严格按照各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和核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 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资助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资助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做好资金发放表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总结,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条 资助金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助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资助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
第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十二条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档案材料还包括:
一、高中贫困生建档
(一)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二、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应用福建助学宝系统学生资助申请认定。
高中学校操作流程如下:
1.布置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主任+教师+5-6名学生,评议学生不少于班级学生数10%),评议组学生必须是非申请助学的学生构成。
2.机构管理:下载组织机构模板——填写完整——批量导入
3.用户管理:点“教工账户管理”——下载“教工信息表模板”——填写完整——导入;
4.用户管理::点“学生信息管理”——下载“excel模板”——填写完整(注意年级格式: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班级可以1/2/3……也可以01/02/03……,手机号可以用管理员自己先导入,最后认定是以申请学生自己的手机号为准,学号可以用学籍号也可以学校自己定号码:如20170101/20180101/20190101,但一定要注意你的学生模板、教工模板和平台的要统一格式)
5.机构建成,下发账号与密码给班主任,班主任登录平台,认领所属班级(一个班只能认领一次,切记不要选错)。
6.登录网址:https://zxbmanager.ksdao.com:9200/zxb/login/login.do
7.导入完成——通知学生下载助学APP,按要求填报(事先准备好申请的材料:贫困事实照片、身份证件等佐证材料)。最好定一个截止时间。
8.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每次让参与评议的学生用班主任的手机登录平台——扫描班主任电脑端后台产生的被评议学生的二维码进行评议)——上报学校管理员(如有异议,需要重新评议或家访核实)
9.评议可统一用班主任手机,在“我的”~“已实名”~“实名认证”中每次填写新的学生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进行绑定,就可以进行扫描申请二维码评议。
10.学校管理员在后台实施审核、退回、确认等操作即可
(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明细表
(三)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汇总表
(四)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
(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汇总表
(六)上传全国资助管理中心的文件汇总
(七)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补助学生名单
(八)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情况表
(九)资助对象公示材料、学校认定公示材料等其它相关材料。
(十)资助对象受助后相关情况反馈
三、社会慈善爱心捐助
(一)受助学生汇总表。
(二)学生申请材料
(三)签领凭证等
四、校内资助资金
(一)申请表
(二)公示材料
(三)汇总表
(四)发放签领表
(五)学生品学兼优相关资料。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负责核定各资助项目的资助人数和资助标准,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批。每学期结束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教务处要将各资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和资金的下达、发放等情况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资助工作的督查指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南安一中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