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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考院普〔2017〕34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自:南安一中    发布时间:2018-01-03    阅读数:9094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


闽考院普〔2017〕34号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8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属普通高级中学,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7〕19号)精神,现将2018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颁布实施的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5.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人员,或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外省户籍人员,或在中国定居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含高职招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高职招考等)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2018年我省高职招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参加2018年我省高职招考的所有考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中职生)应于2017年10月27日-29,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高职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并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

1.县 (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申请在本区域内参加考试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本人应于2017年10月30日-11月1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和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1份。

2018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往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外省户籍考生同时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由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同时须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现场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非考生本人不得代签。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考生签名确认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5〕267号)规定,缴交报名考试费160元/生。

5.符合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进行资格申报,经审核公示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关照顾政策。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及考试安排

(一)报考类别

2018年我省高职招考按报考对象不同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面向中职生考试”)两大类。

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的报考和录取均不分文理等科类。面向中职生考试分为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美术类、音乐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和交通运输类等12个专业类别,考生报考时只能选报其中1个专业类别,在录取时按照相应专业类别录取。

(二)考试科目

1.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不分文理科类,只设文化考试,不设职业技能测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4门,每门满分150分、总分60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

2.面向中职生考试包括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600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按一定比例折算合计。

(1)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知识等4门,总分6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满分均为100分,每门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专业基础知识可选考教育类等12个专业类别中的一类,满分3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约200分、操作技能知识约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生须按报考类别参加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其中报考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8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其中报考音乐类的须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美术类的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的内容、形式和要求与普通高考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相同;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高职招考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基础知识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其中,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均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职业技能测试大纲由省里统一制定发布,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3)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参加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但专业省级统考达到本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本科录取、达到专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高职(专科)录取。

3.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综合信息-考纲试卷”栏目,下载查阅2018年我省高职招考各科目的考试大纲。

(三)考试安排

1.2018年我省高职招考时间定于2018年1月6日-7日举行(具体详见附件)。考生准考证号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方式生成,准考证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打印。考生须于2018年1月3日-4日到报名确认点领取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熟悉考场和考试。

2.2018年我省高职招考考场须设在设区市或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标准化考点内,具体考点由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各地应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2018年高职招考考点的遴选工作,确保考试组织安全顺利。

3.考试成绩将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栏目上公布,考生凭本人账号和密码查询本人考试成绩。2018年3月组织考生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和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4.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2018年普通高考补报名手续,并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于2018年2月前结束,普通高中学生只能补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中职学生只能补报文史类、理工类,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中的音乐类和美术类(补报音乐类的须取得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补报美术类的须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有关部门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订本地区的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确保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知晓相关政策、按时报考。要协调好有关部门,为报名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各报名现场确认点组织实施。

(二)强化审核把关。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将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督促工作人员逐一核对考生身份和信息,严防报名代报替报,严把报名资格条件,严格报名资格审查。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9号)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报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地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加强考生信息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特别要做好今年新增信息的采集工作,指导残疾考生填报残疾证件号。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或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帐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职招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非福建省户籍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考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考简章、现场确认程序、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要以优质热情的服务、务实高效的作风做好报名工作,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五)强化追责问责。高职招考报名资格审查严格实行问责制,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确认点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以及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

请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附件:2018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文化考试时间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9月30日



附件


2018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文化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备注

1月6日

(星期六)

9:00—11:0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1月7日

(星期天)

9:00—11:00

信息技术

面向高中生考试

9:00—11:30

专业基础知识

面向中职生考试

15:00—17:00

英语









抄送:各市、县(区)教育局,有关高校,省直有关部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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