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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南安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自:南安一中    发布时间:2020-02-05    阅读数:6006

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重要通知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南安市教育系统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泉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泉州市教育局及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安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就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长:黄清地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黄婉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卓亚龙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出宏裕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辉清  市教育局纪检副组长

陈文耀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田空军  市教育局一级主任科员

傅建全  市教育局副科级干部

沈至炜  市政府副科级督学

王燕华  市政府副科级督学

叶维新  市政府副科级督学

王向阳  市政府副科级督学

  员:郭志贤 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傅松筠 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

苏俊贤 市教育局计财科负责人

梁少辉 市教育局初幼教科负责人

叶幼明 市教育局中教科负责人

魏健晓 市教育局职社科负责人

潘德超 市教育局校安科副科长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工作,配合市卫健等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有效控制。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防疫救治、舆情信息宣传、物资调配保障、应急处置管控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

(一)综合防疫救治工作组: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上下沟通联系,协调各工作组工作;及时收集、掌握教育系统疫情情况,督促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收集、掌握学校晨、午检情况;及时、准确进行日报告、零报告;督导检查市直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

  长:黄婉华、田空军

副组长:叶维新、梁少辉

(二)舆情信息宣传工作组: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科普、关注舆情并及时回应;负责对外宣传信息和疫情信息发布;督导检查全市中学疫情防控工作。

  长:卓亚龙、王辉清

副组长:王燕华、郭志贤、叶幼明

(三)物资调配保障工作组: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消杀药械、抢救药品和防护用具的补充和储备;督导检查各市中等职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及疫情期间严禁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教学培训活动。

  长:出宏裕、傅建全

副组长:沈至炜、苏俊贤、魏健晓

(四)应急处置管控工作组:落实带班值班制度;视疫情动态情况采取应急处置管控措施;。

  长:林  钢、陈文耀

副组长:王向阳、傅松筠、潘德超

 

附件:《南安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联防联控应急预案(讨论稿)》

 

 

南安市教育局

2020127

 

 

 

 

 

 

 

 

 

 

 

 

 

 

 

附件

 

南安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联防联控应急预案

(讨论稿)

 

1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习近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的通知》和省、泉州市、南安市有关疫情防控部署精神,特制定《南安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联防联控应急预案》如下。

一、总则

(一)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对学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校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市教育局。成立由黄清地局长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防疫救治、舆情信息宣传、物资调配保障、应急处置管控4个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成员由机关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电话:86367800,传真:86367809)。

2.学校。各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本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3.各校外教育机构。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配合做好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市教育局职责。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建立健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制定符合全市学校实际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协助配合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市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及控制措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等工作;

指导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总结推广学校在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经验与做法;

落实《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对缓报、瞒报、漏报者,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学校职责。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学校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园)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人;

明确并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告人;

具体实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市卫健局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

及时向辖区政府、卫生院和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展与处置情况。

3.各校外教育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一律暂停寒假期间的补习、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各类考试。

三、处置流程

各校一旦发现学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及时送正规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向当地政府和南安市教育系统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南安市教育系统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将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配合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指导学校做好疫情调查、人员救治、现场封闭隔离消毒、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南安市教育系统指挥部在接到学校报告后的两小时内,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泉州市教育系统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同时向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基本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后,南安市教育系统指挥部在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协助市医疗救治组深入学校开展工作,指导学校配合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落实相关措施,严格控制疫情的发展;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动态,组织人员值班待命,以保证上下信息畅通。

疫情发生后,各校指挥部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在南安市委宣传部指导下,统一发布信息,教育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稳定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处置措施

(一)严格值班制度。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以及各校(园)长、书记要时刻处于待命状态,手机确保24小时开机畅通。各校值班人员要加强食堂、公共卫生区域的巡查工作,加强舆情管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开学前,各校要通过校讯通、微信、手机短信等途径,积极开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宣传教育,将泉州市教育局印发的《致全市学生家长一封信》通过微信等途径及时发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提醒督促学生做好卫生防病等注意事项;开学后,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科学做好防范工作。

(三)全面摸排疫情。各校要全面开展两周内本人或家庭成员中有从疫情较严重地区返南安的师生情况摸底排查。开学前,各校要指派教师、班主任电话每天了解掌握每位学生特别是从武汉来(返)南安的学生(指两周内有武汉旅行或居住史的来南安的武汉人、从武汉返乡的南安人、武汉旅行返南安者)身体健康情况,对生病的学生要了解掌握病因、及时追踪。开学后,各校要全面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一旦发现感染者或疑似病人,第一时间隔离观察,立即联系指定医院转诊,并做好人文关怀工作。

(四)及时规范报告。各校要严格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全面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当在2小时内及时规范上报当地卫生院和市教育局。要按照学校卫生管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接受辖区政府、卫生部门及市教育局的领导,加强请示报告,严防“灯下黑”。遇有异常情况,在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的同时,上报市教育局。这一方面,希望各校要落实好。

(五)开展卫生整治。各校要大力开展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学前,各校要组织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清洁整治校园内环境,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开学后,要常态开展校园卫生整治活动,为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六)减少聚集活动。各校开学时间要严格按照泉州市教育局2019-2020学年度校历安排落实,教育师生减少外出活动,外出时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学生一律不得参加社会机构、民办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补习、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取消各种考察团组、旅游团组进入校园,停止举办一切师生、校友聚会活动。

(七)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加强学校门岗管理,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各校要组织对所有进校人员开展体温检测登记,凡出现低热或发热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对疫区邮寄物要认真消毒和监控。

(八)提前科学研判。各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做出科学研判,根据政府决定或卫生、疾控部门建议,必要时对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做出停课调整。

(九)做好善后工作。疫情解除后,各校要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疫情而致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患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同时,对照疫情应急处置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抓好督导整改。对防控工作敷衍了事、处置不力的,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相关保障

(一)信息保障。各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各校,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需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紫外线灯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提供物资保障。

(三)资金保障。各校将应急资金纳入我市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人员保障。各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培训演练保障。各校应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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