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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园地-学校奖惩制度

南安一中学生宿舍流动红旗评比细则

来自:南安一中    发布时间:2018-01-02    阅读数:28432

为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使宿舍卫生、内务、纪律、更加有序、规范,根据学校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床铺(10分) 1.床上物品(包括被子、书本和其他物品)叠放零乱,扣1分; 2.被褥未叠,扣1分; 3.挂有蚊帐的,起床后未挂蚊帐门帘,扣1分; 4.床沿悬挂衣物,扣1分; 5.墙壁张贴或悬挂杂物,扣1分; 6.行李床上的物品摆放零乱,扣1分。 二、地板(10分) 1.鞋子摆放凌乱,有鞋架而未放在鞋架上,扣1分; 2.地面不整洁,还有明显水渍、纸屑、包装袋等垃圾,扣1分; 3.垃圾桶未清理,扣1分; 4.箱子、盒子放在宿舍过道,未统一放到行李架上,扣1分。 5.桌椅、工具未按规定摆放,扣1分。 三、卫生间(5分) 1.未按规定清洗,扣2分; 2.垃圾未清理,扣1分; 3.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 四、洗簌台(5分) 1.洗簌用品未按规定摆放而显得凌乱,扣1分; 2.水槽中、水槽下有杂物,扣1分; 3.台面多污迹,扣1分。 五、门窗(5分) 1.门上有脚印、球印,扣1分; 2.玻璃窗上多污迹,扣1分。 六、走廊(5分) 1.房门口、楼道上有污水、垃圾、杂物,扣1分; 2.乱拉绳子,乱架竹竿,影响整洁,扣1分; 七、衣物(5分) 1.未按规定位置晾晒衣物,扣1分; 2.晾晒杂乱,影响宿舍美观,扣1分; 八、水电(5分) 1.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等电器,扣2分; 2.在宿舍区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废纸等,扣2分。 3.浪费水电,扣2分; 4.破坏公共设施、电器等财物,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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