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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来自:南安一中    发布时间:2018-01-02    阅读数:11437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高中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杜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升学就业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或问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为了深入贯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我校特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1.心理健康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璋 副组长:陈兴利、洪奕迅、黄沿海、苏文德 成   员:黄志超、陈银燕、陈建设、林少安、赵世亮、谢梓璋、 戴南阳、杨淑延、卓美源、黄明坂、吴志峰、刘长芃、 蔡培强、李玉南、雷剑平、张伟民、陈东红、叶墀龙、 曾小全、李志鹏、洪淑瑜、黄锦顺、郭清珍、戴瑜铭、 周昌军 2.心理咨询室工作成员 由相关专业教师和兼职教师组成。 工作职责: (1)在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我校有效开展教师学生的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引导学生走出心理困境,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学习生活。 (2)评估学生心理状态,为学校班级的教育管理提供一定依据。 (3)及时发现心理问题较为严重的同学,转到相关机构救治,尽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对学校学生出现的意外突发事故进行及时的危机干预。 3.心理教育工作参与人员 (1)各班级班主任负责本班级学生心理、情绪、行为的稳定,及时疏导学生心理困惑,以及对于学生异常变化的关注和及时反映。 (2)全体教职员工在本学科和本工作区域,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及救助心理异常需要帮助的同学。 二、心理健康教育目标 1.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全体学生形成积极进取,乐观大方的人生态应,和谐的人际关系,科学严谨的学习风气。 2.及时发现心理出现异常的同学,对其进行积极辅导和治疗。 3.建立师生心理档案,关注全校师生心理健康状况。 4.做好学生考试心理辅导,促进学生考试正常发挥。 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方式 1.学校心理教师个别辅导。 2.班级团体辅导。 3.聘请专家顾问讲座、指导。 4.专项团体辅导等。 四、心理健康教育人员的培训 不定期安排学校相关人员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心理工作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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