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中安全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完善学校的安全防卫制度,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璋
副组长: 陈兴利 洪奕迅 黄沿海 苏文德 庄宽
组 员: 吴志峰 黄志超 林少安 戴南阳 蔡培强 郭朝阳 陈银燕 魏永灿
赵世亮 黄力量 傅跃进 杨淑延 黄明坂 李玉南 刘长芃 卓美源
陈琳东 蔡署
职能部门:政教保卫处、总务处
二、主要事件应急预案
(一)消防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校园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各处室值班人员及学校义务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校门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学校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均有组织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注意消防通道。
(5)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 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校园值班人员、卫生室值班人员、校区分管领导。
2、报警程序:
(1)校园值班室。
(2)保卫部门领导。
(3)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
(4)学校分管领导和校区主要领导。
(5)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并向学校汇报。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校园值班人员立即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各部门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校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卫生室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如拥挤踩踏事件等,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 “110”报警,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4、注意事项
(1)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校园值班人员、学校分管领导、案件与有关学生参加。
2、报警程序:
(1) 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园值班室报警。
(2) 保卫部门领导。
(3) 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4) 根据案情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5) 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后勤领导及有关人员、综合治理部门负责人、卫生室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学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2、报告程序:
(1)报告学校领导。
(2)总务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
(3)安全保卫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
(4)学校分管领导。
(5)校区主要领导。
(6)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和主管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校卫生室或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学生骨干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院领导安排本单位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 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院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学生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上级等部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三 几点说明
1、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教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相应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3、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在案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填写《南安一中突发事故处理一览表》,以备查用。
4、各处室、年段要制订相关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管理的应对措施,具体落实人员,以认真有效贯彻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师生平安。
附:《南安一中突发事故处理一览表》
南安一中突发事故处理一览表
时 间 | 地 点 | 事件名称 | |||||||
第一报告人 | 第一接警人 | ||||||||
事件 始末 处理 结果 | |||||||||
有关责任人意 见 |
姓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 校
意 见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