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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中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来自:南安一中    发布时间:2020-03-13    阅读数:6682

南安一中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能落实到位,保证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现确定“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队伍人员的职责如下:

一、校长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负总责,王志红副校长负责组织安排各项工作。

二、政教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实施方案、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三、总务处负责安全设施,教学设备的安全维护工作和更新、整改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教学过程,教学环节的安全防范,安全教育进课堂的安排和落实。

五、“平安校园”创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各项制度、教育活动的实施和过程管理工作。

六、责任追究:

1、各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3、造成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造成严重后果,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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