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南安一中晨检、午检、晚检制度》,目的在于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一、晨检、午检、晚检目的: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病等疫情,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晨检、午检、晚检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晨检、午检和晚检实行校长总负责,校医、值日行政人员、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
三、晨检、午检、晚检内容:
晨检(7:00—7:30)和午检(14:00——14:30)是指学校在每日早晨和下午师生到校时,由校医、值日行政和老师分别对学生、教职工身体状况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晚检(22:30—24:00)则主要由生管老师对寄宿生每天就寝前增加一次体温检测及身体状况了解。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师生进校园均需过体温安检门(或额温计测量),查看有无发热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症状。
2.家人、离乡返乡与疫区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或解除隔离材料。
3.病愈返校学生、教职工情况,询问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
4.了解缺勤情况,询问学生、教职工缺勤原因、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
5.与防治传染病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实行点名制度和检查制度:
由值日行政人员在上班开始时间对教职工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由班主任在课前对学生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对缺勤师生,值日行政人员(班主任)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及时联系,详细记录其缺勤原因及相关情况。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身体不适情况,任课教师、班主任等应及时与校医联系检查,予以处理。
五、实行康复复学制度:
对在晨检、午检和晚检发现的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教职工,应劝其及时就医。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到班主任及校医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
六、实行追踪随访制度:
对患病的教职工和学生,值日行政人员(班主任)每日进行追踪随访,了解其诊治情况,并及时上报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班主任是学生“晨检、午检、晚检”的直接责任人:
班主任每天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医务室。校医是学校指定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疫情的统计工作,对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拒不执行检查制度或不严格执行者,将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因检查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
附件:
南安一中晨/午/晚检记录表
年级: 班级: 检查日期:
检查时间: 班级人数: 缺席人数:
检查时发现发烧等症状人数:
表1 缺席学生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缺席原因 | 是否就诊 | 家长电话 | 备注 |
表2 发烧等症状学生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主要症状 | 是否就诊 | 排查情况 | 备注 | ||||
发热 | 咳嗽 | 痰 | 乏力 |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