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中高中部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2020年5月2日十一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2016年5月福建省发布了《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为了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班级和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原则
1.公正性原则。严格规范评价程序,采取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2.发展性原则。教学评价是鼓励师生、促进教学的手段,应着眼于学生的学业成长和教师的专业发展,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3.科学性原则。引入标准分、发展性增量评价法,以学生发展为目标,利用信息技术和统计方法对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做到评价过程科学、公正、客观。
4.多元性原则。多维度,横纵向,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客观性,既鼓励个人发展,又强调团队协作。
5.激励性原则。激励师生改进教与学的策略和方法,优化教学过程,增强他们的主体意识,使评价过程成为自主反思、自主改进、自主发展的过程。
二、评价思路
高考综合改革后,不同选课组合的班级因生源差异较大,只按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等指标无法对现有教学公正客观的进行评价。本方案采用发展性增量作为评价依据,用动态的、发展的观点进行评价。“看起点,比进度,论贡献”,科学客观地评价班级和学科的进步。引入标准分计算方式,把各科成绩化为同起点,运用统计学的原理,以中考成绩、阶段考、期末考成绩等大型考试成绩为依据,建立教学质量数据库,从学科个人、班级、备课组等维度出发,计算各项指标的“发展性增量”,各项按比例进行赋分,汇总成总得分再进行评价结果的认定。
三、评价细则
1、评价指标
(1)标准均分发展性增量
①标准分:将各科考试原始成绩按标准分的计算方式进行转换得到各科的标准分。
计算公式:标准分
说明:不同考试每学科平均分都为100,标准分反应原始分在年段的相对位置,分值介于30—150之间。
②班级标准均分:将全班学生的成绩换算为标准分后求平均,计算得出该科的标准均分。
计算公式:班级标准均分
③班级标准均分发展性增量:将此次考试的班级标准均分与前一次考试的班级标准均分作差得到发展性增量。
计算公式:班级标准均分发展性增量
④学科个人标准均分发展性增量:每位教师标准均分发展性增量值为所任教班级标准均分发展性增量的平均值,其中任教班级数大于3者可以自行选择减去一个班级再求平均值。
计算公式:个人标准均分发展性增量
(2)质优分发展性增量
①班级质优分:各科按标准分转换后,按降序排序依次划分五个等级,并给每个等级定义不同分值,并统计每个班对应等级的学生数,计算出班级质优分。
等级 | A | B | C | D | E |
比例 | 25% | 25% | 23% | 20% | 7% |
分值 | 3 | 2.6 | 2 | 1 |
计算公式:质优分
②班级质优分发展性增量:将此次考试的班级质优分与前一次考试的班级质优分作差得到发展性增量。
计算公式:班级标准均分发展性增量
③学科个人质优分发展性增量:每位教师质优分发展性增量值为所任教班级质优分发展性增量的平均值,其中任教班级数大于3者可以自行选择减去一个班级再求平均值。
计算公式:个人质优分发展性增量:
2、转换赋分
(1)学科个人标准均分发展性增量赋分
以每位老师任教的学科成绩为依据,计算出学科个人标准均分、质优分发展性增量,分别从高到低排序按以下比例进行等级赋分。
等级 | A | B | C | D |
比例 | 20% | 30% | 35% | 15% |
赋分 | 20 | 18 | 16 | 14 |
(2)班级学生总分发展性增量赋分
以班级各学科总分为依据,计算出班级总分标准均分、质优分发展性增量,分别从高到低排序按以下比例进行等级赋分。
等级 | A | B | C | D |
比例 | 20% | 30% | 35% | 15% |
赋分 | 20 | 18 | 16 | 14 |
(3)备课组泉州排名贡献赋分
参加泉州市质量监测,所有学科总分泉州排名赋16分,单科泉州排名如比总分排名每少一个名次加2分,多一个名次减2分,以此类推。例如:某次期末质量监测总分泉州排名为第4名,生物科排名第2名,则整个备课组每位老师贡献赋分为20分;地理科排名第6名,则整个备课组每位老师贡献赋分为12分;
3、评价结果认定
(1)各评价维度占比:
学科个人得分(50%)+ 班级总分得分(40%)+备课组得分(10%)
说明:①学科个人得分包括学科个人标准均分和质优分发展性增量对应的两个赋分总和。
②班级总分得分包括班级学生总分标准均分和质优分发展性增量对应的两个赋分总和。
③备课组得分为备课组泉州排名贡献赋分,如没有参加泉州市统一的质量监测则此项得分以零计分。
(2)各项得分总和从高到低排序按以下比例进行评价结果认定
一等奖 | 20% |
二等奖 | 30% |
三等奖 | 35% |
无获奖 | 15% |
(3)实验班保底二等奖,即实验班教师评价结果为二等奖以下升为二等奖。
注:本方案2020年5月起实施,其中2020届高三教育教学奖按原方案执行,2020年5月以前教育教学奖按原方案核算的结果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