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整治育人环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经过近几的年努力,全校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为新时代全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南安一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璋
副组长:黄沿海、叶泉波、刘长芃、谢梓璋、陈琳东
成 员:黄志超、陈建设、陈聪贤、曾小全、李志鹏、黄叶生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志超
成员: 陈建设、陈聪贤、曾小全、李志鹏、黄梅兰、洪瑞程、周昌军
举报信箱地点:校本部宣传栏旁、江北校区保安室旁
举报电话:86382402或110
四、工作重点
全校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是:
1.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线索;
2.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线索;
3.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4.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线索;
5.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线索;
6.非法集资、“校园贷”、暴利讨债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线索;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线索;
8.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线索;
9.校园欺凌行为;
10.组织煽动、串联、操纵他人以上访为名,借机敛财、聚众滋事、冲击党政机关的违法犯罪线索;
11.网上串联、制造谣言以及利用社交媒体发布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等违法犯罪线索;
1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在学校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聚众滋事的市霸违法犯罪线索;
13.“五小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线索;
14.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15.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其“保护伞”。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治攻势。各学校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开展集中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无盲点进行宣传,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声势和氛围。各校、幼儿园在校园内外墙壁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5条。
(二)广泛发动群众。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举报电话、标语等形式,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
(三)全面细致摸排。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平安”原则,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建立台账,对账盘点,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及时上报学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对上述线索分析研判,迅速组织核查后,上报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保依法处理。6月至12月底前启动“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对学校内未排查出涉黑涉恶问题和相关线索的,由学校负责人作出“学校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并签订承诺书。
(四)治理突出问题。要按照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动员会议“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要求,深入开展校园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有效整合资源,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学校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零容忍”,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全面参战,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保障政法机关依法办案。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斗争格局。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校园创建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专项斗争期间,学区将组织到各学校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后果的,发现问题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强化材料报送。各学校要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专项斗争。要严格落实“日报告,周通报”制度,自行动开展之日起,每周星期五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相关材料、图片报送学区,并存档备查。
南安一中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