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2019年秋季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义务教育)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真正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现将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一、“四免”政策
(1)免除学杂费:全面免除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杂费;(2)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及一年级新生正版《新华字典》;(3)免费提供作业本:对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4)免住宿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免住宿费。
二、“一补助"政策
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城乡公、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1)建档立卡学生;(2)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3)孤儿或残疾学生;(4)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等四类学生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以上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非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生活补助费按学期支付,直接发放到学生(或学生监护人)个人银行卡。
三、“一改善"政策
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专项补助资金拨入学校食堂专户用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
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享受“一改善”和“一补助”资助政策。
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