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中教职工信访稳定责任书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信访稳定工作,维护师生根本利益及学校和谐稳定,依据南安教育局和我校信访工作相关标准及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人职责
1.各科室主任和年段责任人为本部门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人要明确目标,层层夯实责任,确保本部门各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人管,
2.经常对本部门内的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及时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动态,确保教职工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对信访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把问题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上访事件的发生。
3.实行信访情况排查化解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心贴心交流、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了解情况、排查化解矛盾,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促进和谐文明发展。
4.坚持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对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热点问题,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公示。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到廉洁从教,严禁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有偿家教或有偿补习、以及各种形式的乱收费现象。
6.关心爱护学生,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加强安全教育与护导,加强安全巡视与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6.学校交办的来电、来信、来访事件,应及时调查、主动处理,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7.实行突发事件和敏感信息直报制。各教职工及自己所在部门发生重大事件后,第一时间报学校领导,学校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考核与奖惩
学校将于年底对各部门及各教职工进行年度信访及安全稳定情况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量化考核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1.发生到教育局或上级单位上访事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2.发生上访事件后部门责任人不按要求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或者处置不力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管理不严,教育不当,出现体罚和变相体罚、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有偿家教或补习、及各种形式的舌收费现象造成严重影响的。
南安一中
2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