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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中落实手机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

来自:南安一中    发布时间:2021-03-02    阅读数:21055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为积极落实响应教育部关于学生手机管理的号召,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形成教育合力,让每一个孩子能够拥有阳光心态和强健体魄,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对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学生原则上不能将手机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为把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学校特向您提出如下建议: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相关内容,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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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安一中关于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的规定(试行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督促学生专心学习,保护学生视力,预防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社交、视频小说等不良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制订我校学生手机管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含智能手机、非智能手机及手表型手机等)进入校园任何区域。

第二条 确有将非智能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学校审批。申请程序: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字申请——年段长和班主任共同审批——政教处审批。一式三份,家长、年段和政教处各执一份。手机使用申请表向政教处领取。申请者须保证只开通电话、短信等基本通讯功能,不得作为学习以外的用途,进校后应主动将手机交由班主任或生管老师统一保管,禁止带入学习区域

第三条 对于在校内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者,一经发现由政教保卫处暂时保管,并按以下流程处理:

第一次违规:没收手机,全校通报批评,家长领回配合教育一天并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复学时需提交校园内不再使用手机保证书,根据其表现可于学期末申请领回手机;

第二次违规:没收手机,给予警告处分,请家长领回配合教育三天并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手机没收至毕业后才可申请领回,所在班级取消当周流动红旗评比资格,个人取消一年内的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次及以上违规:家长带回教育一周,按《南安一中学生违反纪律处理规定》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四条 将手机供给他人使用的,出借者和使用者双方均视为违规,均按第三条处理

第五条 寄宿生携带和使用手机,除按照上规定给予处理,还将累加如下处理:

第一次违规:停宿一天。

第二次违规:停宿一周

第三次违规:退宿。

第六条 在校园内确有通讯需求的可使用学校的公用电话或借用老师手机。

第七条 代为保管到期后,超过一周后仍未领取的,视为机主自动放弃,学校有权自行裁定手机的处理。

第八条 其它未列出的违规使用手机的情况,参照本规定由学校酌情处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420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政教保卫处

福建省南安第一中学

2021418日  

      

     除了以上规定,我校还通过疏导双向管手机,做法如下:


1.重示范,以身作则树立榜样。教师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科学合理使用手机,不在学生面前玩手机,不在教室接听手机,杜绝使用手机布置作业。

    2.明要求,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有关文件要求,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需求,须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可带入校园,但进校后将手机交班主任老师统一保管。

    3.多引导,加强思想教育和沟通引导。利用国旗下讲话、校园阵地宣传、主题班会等“疏堵”结合,思想上让学生明晰“手机危害”,避免发生极端事件。

4.开窗口,筹备班级公用手机,方便学生与家长沟通联系。

5.拓视野,丰富课外活动,转移学生视线。学校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多彩,开设50几个课外学生参与的项目活动,锻炼身体又可以陶冶情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家长朋友们,孩子是家庭的幸福和希望,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能阳光强健的成长,让我们家校携手,努力给孩子创建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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