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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中“科技强国”基金会奖励方案(讨论稿)

来自:南安一中    发布时间:2021-08-09    阅读数:20983

南安一中“科技强国”基金会奖励方案(讨论稿)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日十二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在国家强基计划背景下,为进一步引导师生关注科技创新,倡导乐教爱生、潜心育人的优良传统,弘扬尊师重教风尚,营造厚德精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在陈德恩校友的捐赠下, 学校特成立科技强国基金会奖教金,用于奖励教师指导学生突破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大赛、机器人等人工智能比赛和教师本人参加各项创新教学实践比赛评选,奖励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学生获奖

(一)奖励对象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高中数学建模类及希望杯比赛、语文和英语等学科创新大赛和能力竞赛、各级中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赛道创新潜力、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比赛等人工智能比赛)、中学生各级机器人竞赛等非五大奥赛学科且涉及科技创新类的指导教师。

(二)奖励标准

学生竞赛(奖教)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级别国家级省级泉州市级南安市级等第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奖金3万2万1万5000400020001000400200100  其他类科技创新竞赛级别国家级省级泉州市级南安市级等第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奖金35003000250020001500800600400200100  非 逐级 竞赛国家级省级泉州市级南安市级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12001000800800700600600400200100  1.全国创新作文大赛:初赛(不给奖);复赛(按省级给奖),本项奖金封顶1万元;决赛(按国家级给奖),本项奖金封顶8000元。2.全国创新英语竞赛(外研杯素养大赛):初赛(不给奖);省级复赛全国得奖按省级给奖;华南赛区(市级决赛)按泉州市级给奖,本项奖金封顶1万元;总决赛(按国家级给奖)本项奖金封顶8000元。3.学生获得国家专利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证书后,学校奖给学校认定的指导教师指导奖 500元整。4.强基计划认可的比赛视同为逐级竞赛项目。

 二、教师技能比赛获奖

(一)奖励对象

1.省教育厅组织的福建省教育教学成果奖。

2.教师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实践活动获奖。

3.创新教学比赛指省教育厅、省普教室、省电教馆、市(县)教育局教科所组织的教师科技创新类或教学创新比赛(含“一师一优课”、三优联评 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优秀成果个人优秀空间学科微课制作比赛及教师获得国家专利)。

(二)奖励标准

教育教学成果奖级别国家级省级  等第一等二等特等一等二等  奖金7万6万6万5万3万  创新科技实践级别国家级省级泉州市级南安市级等第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奖金1万80006000500030001000300200150150100 创新教学一师一优课部级省级泉州市级 30001500600 级别国家级省级泉州市级南安市级等第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奖金3000200012001000800600300200150150100 非 逐级 竞赛国家级省级泉州市级南安市级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一等二等三等600500400400350300300200150150100 专利发明实用外观   2000500500   

三、奖励说明

1.基础年段每学年举办“德恩杯”年段学科创新竞赛,每次奖励备课组300元。

2.同一项比赛(如省市区技能大赛)同一教师、同一名学生不同级别获奖,取最高级别奖励;若某奖项获奖,但主办单位未分等级的,按二等奖核算。同一项比赛多名教师(即团队)指导的,由团队领取按贡献由该项目负责人负责奖金分配。

3.教师或学生参加除以上项目外的其它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技能类比赛获奖的,由校务会研究另行奖励。

4.本方案执行对象为  202111 日后参加竞赛的项目。按本方案奖励的项目,不再领取《南安一中竞赛奖励方案》相应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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