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考院办普〔2013〕9号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高考考生
申请复查成绩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3〕5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我省部分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成绩程序。需复查成绩的考生应于6月27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应届生还须持原所就读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2013年高考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1,复制有效)。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辖县市区汇总所有复查成绩申请,填写《2013年高考考生申请复查 科目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每科目一表,“高职单考”类需注明),于6月28日12时前用邮件形式发送至我院普招处邮箱(fjksypzc@163.com)。
二、复查结果反馈。我院将于7月3日12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查核结果发送反馈至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到考生。如复查的成绩与网上公布的成绩有误,我院将按规定程序给予更正。
三、其他事项。考生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对填写内容(姓名、准考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同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附件1.2013年高考成绩复查申请表
2.2013年高考考生申请复查 科目成绩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抄 送:省教育厅监察室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印发
附件1
编号:
2013年高考成绩复查申请表(考生联)
2013年 月 日
准考号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科 类 | 考试所在考点、考场 | ||||
查询科目 | |||||
通知成绩 |
凭此联于 领取复查成绩结果。(请务必填写准考号)
编号:
2013年高考成绩复查申请表(存根联)
2013年 月 日
准考号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科 类 | 考试所在考点、考场 | ||||
查询科目 | |||||
通知成绩 |
凭此联于 领取复查成绩结果。(请务必填写准考号)
注: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书面申请报告、有关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报考所在地县(市、区)高招办申请查核成绩。
2、考生应对表格内所填内容的准确性负责。如复查的成绩与公布的成绩有误,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更正。
申请人:
附件2
2013年高考考生申请复查 科目成绩汇总表
姓 名 | 准考号 | 科 目 | 成 绩 | 备 注 |
注:本表由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汇总后于2013年6月28日上午12时前用邮件发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文数、理数、文综、理综、高职单考请分科目汇总),邮箱:fjksypz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